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《蘋果日報》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(13日)踏入第75日審訊,辯方早前申請重召張劍虹作供,控方就此申請,今傳召辯方團隊的律師何俊豪作供、接受控方盤問。何同意律師樓早於2021年12月已經收到「從犯證人」張劍虹、陳沛敏及楊清奇的證人供詞,而3人的證人供詞中亦有提及「飯盒會」,但律師方面在1月才知道。案件押後至明日(14日)下午續審,繼續處理辯方申請。
辯方向法庭申請重新傳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,就通訊軟件「Slack」的對話記錄作盤問。就此申請,控方要求盤問黎智英法律代表之一、羅拔臣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何俊豪律師,辯方透露放棄部分法律專業保密權(LPP)的保護。何俊豪以基督教形式宣誓,以中文作供,確認自己是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的事務律師,2006 年至 2008 年期間為見習律師,2009 年至今負責刑事訴訟。
何俊豪確認,自2020年8月10日黎智英被拘捕後,便開始代表黎智英,約於2021年12月及2022年6月,律師樓收到張劍虹、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及主筆楊清奇(筆名李平)的證人陳述書及轉介高院的文件。至2022年11月及12月,律師樓先後收到控方原版及修訂版開案陳詞。
何俊豪亦確認,上述證人證詞及控方開案陳詞均有提及「飯盒會」事宜,他知道控方證據不包括「飯盒會」會議紀錄,包括「Slack」的對話。控方向何俊豪指,本案原定在2022年12月開審,即最遲同年11月至12月,便知道「飯盒會」是控方重點,何同意。
法官李運騰其後問到,「Slack平台」是在辯方盤問張劍虹時首次提出,控方主問張劍虹時有否提過「飯盒會」會議紀錄的事宜。辯方團隊翻查紀錄後,發現在本案第11日審訊(2024年1月17日),控方主問張劍虹時,張劍虹提過:「黎生指派我做飯盒會,要將重點紀錄,同埋吩咐我要跟進,呢個就係大概飯盒會嘅流程」。
律師何俊豪重申,辯方團隊是在2024年1月29日,從張劍虹口中首次知道「有Slack呢樣嘢」,辯方便在2024年1月30日去信控方,希望得知控方會否有Slack平台的紀錄。控方在2024年2月1日回覆辯方,表示控方沒有Slack平台的紀錄,辯方得悉後才盡力找辦法找出Slack平台的紀錄,而辯方幾經艱辛才在2024年2月26日拿到Slack平台的紀錄。
控方問,辯方沒有理由不跟黎討論「飯盒會」內容?何表示「我諗確實同客人講咗啲乜,就 LPP 保障啦,但我哋當然有同客人攞指示,關於飯盒會講咗啲咩,但真係好抱歉,Slack 呢啲咁嘅 record、關於張劍虹嘅 point、summary,我哋真係喺 1 月 29 號先知」。
李運騰問,黎的律師團隊有 3 次機會可以針對 Slack 紀錄作出調查,分別是首次取得證人供詞、交付文件冊,以及控方案情。何同意,「但係真係 Slack 呢樣嘢係冇出現過嘅」。控方問,何稱在 2 月 26 日獲得 Slack 紀錄,詢問由誰通知他?何稱是黎的女兒。
法官李素蘭問,Slack 紀錄是與壹傳媒或《蘋果日報》有關?何稱「其實我對 Slack 呢個程序、我對電腦都唔係咁叻,我知佢係一個 chat group 咁嘅形式」。辯方覆問,本案的未被採用文件有多少?何稱本案的未採用文件及被採用文件,是他任職律師 15 年以來,「見過最多嘅文件」。
何俊豪完成作供,案件押至周二(14 日)下午續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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